参保职工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仍凭IC卡和病历本就医,医疗费由职工垫付,治疗终结后,凭大额医疗费保险索赔申请表、户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IC卡、病历本、诊断证明、医疗费原始凭证及费用结算清单,通过医保中心向商业保险公司索赔,超限额后的医疗费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85%,个人负担15%,每人每年度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的最高限度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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