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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处室职责分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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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页一

  综合一处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医疗保险政策,起草与医疗保险政策相关的文件、规定。
  (2)负责协调医审各处工作。
  (3)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方案。
  (5)负责拟定服务项目和药店目录方案。
  (6)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考核。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联系、协调工作。
  (8)会同综合二处负责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方案和大额医疗保险的索赔、协调工作。
  (9)负责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较大数额医疗费审核工作。
  (10)负责特殊照顾人员的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
  (11)负责特殊病种和慢性病认定工作,并建立台账。
  (12)负责拟定异地安置和常住外地人员单病种限额标准。
  (13)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咨询工作。
  (14)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83865019

  综合二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审核,实行会计监督。
  (2)负责协调财务、征管各处工作。
  (3)负责汇总编报全市年度医疗保险基金财务预决算,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和安全运营。
  (4)负责与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下拨工作。
  (5)协助综合一处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案,并监督财务各处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

   (6)负责财务、征管各处报表的汇总工作以及信息数据的核对整理,定期分析全市医保基金收缴、支付、管理、预决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基金征集计划和财务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中心领导及有关处室。
  (7)制定全市医疗保险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向商业保险公司拨付大额医疗费工作。
  (9)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工作。
  (10)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8386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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