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医保动态 | 服务指南 | 信息查询 | 定点机构 | 政策法规 | 机构设置 | 行风建设 | 交流园地 | 医疗保健 |
 
首页
机构设置处室职责分页二

关键字:  





 
分页二

 

    征管处工作职责

  征管一处(联系电话386500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医保基金的征管工作。
  征管二处(联系电话3865081):负责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医保基金的征管工作。
  征管三处(联系电话3865063):负责市属企业医保基金的征管工作。
  征管四处(联系电话3865090):负责区属和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医保基金的征管工作。
  (1)负责编制基金征集计划。
  (2)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和工资总额、职工收入的审核录入工作。处理医疗保险费拖欠事宜。
  (3)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医疗保险登记,发放医疗保险证件。
  (4)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恢复、中断、终结和人员变更手续。
  (5)负责IC卡的挂失、报损、补办、注销、改卡工作。
  (6)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工作。
  (7)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审处工作职责

  医审一处(联系电话8386507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保职工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医审二处(联系电话83865080):负责市属企业(京广铁路以西)参保职工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医审三处(联系电话83865089):负责市属企业(京广铁路以东)参保职工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医审四处(联系电话83865006):负责中央(部)属、省属、区属企业、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1)负责办理职工转诊、转院备案。及时审核、报销职工急诊、转诊、转院、异地安置、常住外地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并将审核报销结果报相关财务处核拨。
  (2)协助综合一处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数额医疗费的审核工作。
  (4)负责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的初审工作。
  (5)负责接收、整理、保管和销毁参保患者医疗费报销资料。
  (6)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工作。
  (7)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页 第四页

Copyright © 2004 Medicare administerial center,Shijiazhuang  Hebei  All Rights Reserved.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版权所有